1)第六百五十三章 有种幸运,叫越活越回去_火枪未能击穿裤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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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“蚂蚁多了,也是可以咬死大象的。”

  苟全义看着手边那个贴满了封印条的盒子,自言自语道。

  看着看着,他看入神了,手不知不觉的放到了盒子上,陷入了一种迷幻的状态,一会儿是回忆,一会儿是遐想,正如他本人的心境一样。

  时至今日,苟全义都感觉自己仿佛身在梦中。

  他五十三岁,是一个老官僚,虽然在上位的角逐中失败了,但如今坐在汉昌四民大会会长这个位置上,他依然拥有常人无法企及的权势。

  像他这样一个人,连他自己都不相信,会信了那个人的鬼话,参与到这件事里来。

  且不说对付白予这种事情能不能成功。

  就算成功了,又如何?成功了,他能获得好处吗?不能,他只有死路一条。

  作为一个在宦海沉浮几十年的男人,这点判断能力,他还是有的。

  但是他却做出了如小孩子一般天真的选择,他选择加入意图改变这个国家的一方,即便他并不知道这样的改变能不能带来好的结果,即便他觉得这一切多半会以失败告终,即便他清楚,与白予为敌,必将给自己带来死亡。

  “三十年的起伏,到头来,成了一个无脑的愣头青?呵哈哈哈。”

  苟全义笑出了声,笑他自己,笑他的人生何其的可笑。

  嘶啦,苟全义扯掉了一张封印条。

  果然,什么也没有发生。

  那个男人在信中说过,封条不过是装饰物,仅仅是用来增加神秘感的,根本没什么作用,盒子里面的禁物只有打开盒子之后才会被解放。

  他的官场人生所带来的圆滑世故,博弈手段,似乎也是如此,只是看似能够封住他内心的装饰物,实际上什么用都没有。

  随手将封印条扔进火盆中,苟全义坐到了床上,他感觉今天会是一场一夜无梦的安稳觉。

  次日一大早,饭厅中,苟全义正喝粥,一个年轻人急急忙忙的走了进来。

  年轻人名叫荀晋卿,是他的远房子侄,是他最看好的后辈,也是他的心腹,因为觉得苟这个姓氏不好听,便改成了荀,如今作为他与那个组织之间的联络人。

  “那边来信了。”

  周边没有其他人,年轻人直接说道。

  苟全义接过了未拆封的信,打开一看,信纸上只有一行字,五天后行动。

  荀晋卿紧张又期待的看着自己的叔叔,问道,“时间确定了?”

  “嗯。”

  苟全义应了一声。

  荀晋卿脸上的紧张顿时化开,只剩兴奋。和已经开始步入老年,对一切都并不乐观的苟全义不同,作为年轻人的荀晋卿,觉得自己在干一件翻天覆地的大事,而这件大事一定会成功,他自己也将成为青史留名的人。

  兴奋过头的荀晋卿,隔了好半天,才想起还有一件要事。

  “差点忘了,还要一件事。”说着,荀晋卿从包里拿出了一卷报纸,“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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